不實指控大寶法王噶瑪巴【Jane Huang(黃子瑗)的謊言】
要確認一篇文章內容的真實性,最好的方法就是對照 相關的原始資料 。 以下是 Jane Huang 有 關 『黃子瑗( Jane Huang )和熊慧行 ( 羅卓仁謙 ) 訴訟案 』的 貼文,我們將她的貼文和裁判書做個比較。 A. Jane Huang:『臺灣高等法院認證大寶法王性醜聞是真!』 【真相】 Jane Huang 於 2019 年 5 月提告羅卓仁謙損害名譽,她要求賠償一元台幣,並於羅卓仁謙臉書個人網頁,『大寶法王事件 - 尋找真相』臉書專頁,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。黃女於 2020 年 1 月 2 日將以上的訴求改為,於羅卓仁謙臉書個人網頁,臉書『為上師大寶法王護關』之社團留言版,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。 [ 參考資料 : 一審判決書第 “ 一 ” ] 。 2020 年 5 月 18 日一審宣判, Jane Huang 勝訴,但她所要求在臉書『為上師大寶法王護關』之社團留言版和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,全被駁回。 法官認為 Jane Huang 在鏡週刊所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和恢復她名譽無關,而且請求部份沒有證據可證明和此案有關,法官不準許她的不當要求。 法官判決羅卓仁謙在其「羅卓仁謙」臉書帳號刊登道歉啟事 10 日,並賠償一元台幣。法官認為此判決已足夠恢復黃女的名譽 。 [ 參考資料 : 一審判決書第 “ 六 ” ] 在二審判決書, 黃女要求道歉啟事內容要詳細陳述本事件發生的具體經過,法官不允許,因已超出恢復其名譽的範圍。 [ 參考資料 : 二審判決書第 “ 四 ” ( 四 )2 ,最後幾行字 ] 兩次訴訟的判決書網址如下。 『 黃 子瑗 vs 熊慧行』 一審判決書網址 https://law.judicial.gov.tw/FJUD/data.aspx?ty=JD&id=TPDV%2c108%2c%e8%a8%b4%2c2622%2c20200518%2c1 『 黃 子瑗 vs 熊慧行』 二審判決書網址 https://law.judicial.gov.tw/FJUD/data.aspx?ty=JD&id=TPHV%2c109%2c%E4%B8%8A%2c874%2c20210728%2c1 ~~~~~~~~~ B. Jane Huang: 『羅卓仁謙二審判決確定,不得上訴』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