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實指控大寶法王噶瑪巴【Jane Huang(黃子瑗)的謊言】
要確認一篇文章內容的真實性,最好的方法就是對照相關的原始資料。
以下是Jane Huang有關『黃子瑗(Jane Huang)和熊慧行(羅卓仁謙)訴訟案』的貼文,我們將她的貼文和裁判書做個比較。
A. Jane Huang:『臺灣高等法院認證大寶法王性醜聞是真!』
【真相】
Jane Huang於2019年5月提告羅卓仁謙損害名譽,她要求賠償一元台幣,並於羅卓仁謙臉書個人網頁,『大寶法王事件-尋找真相』臉書專頁,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。黃女於2020年1月2日將以上的訴求改為,於羅卓仁謙臉書個人網頁,臉書『為上師大寶法王護關』之社團留言版,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。[參考資料: 一審判決書第“一”]。
2020年5月18日一審宣判,Jane Huang勝訴,但她所要求在臉書『為上師大寶法王護關』之社團留言版和鏡週刊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三個月,全被駁回。法官認為Jane Huang在鏡週刊所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和恢復她名譽無關,而且請求部份沒有證據可證明和此案有關,法官不準許她的不當要求。法官判決羅卓仁謙在其「羅卓仁謙」臉書帳號刊登道歉啟事10日,並賠償一元台幣。法官認為此判決已足夠恢復黃女的名譽。[參考資料: 一審判決書第“六”]
在二審判決書,黃女要求道歉啟事內容要詳細陳述本事件發生的具體經過,法官不允許,因已超出恢復其名譽的範圍。[參考資料:二審判決書第“四”(四)2,最後幾行字]
兩次訴訟的判決書網址如下。
『黃子瑗vs熊慧行』一審判決書網址
https://law.judicial.gov.tw/FJUD/data.aspx?ty=JD&id=TPDV%2c108%2c%e8%a8%b4%2c2622%2c20200518%2c1
『黃子瑗vs熊慧行』二審判決書網址
https://law.judicial.gov.tw/FJUD/data.aspx?ty=JD&id=TPHV%2c109%2c%E4%B8%8A%2c874%2c20210728%2c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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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Jane Huang:『羅卓仁謙二審判決確定,不得上訴』
【真相】
二審判決書內容已明示可上訴,需於收到判決書之後,20日內提出申請 (參考資料:二審判決書的最後一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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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Jane Huang:『宗薩欽哲明顯改造了微信對話』
【真相】
那些微信對話或字句被修改過呢?
(1)
H(Jane Huang): 我去看了兩次精神科醫生,他換了另一種藥(更強的)--没有效,然後他只好換回原來的藥,不過藥量增加--仍然没有效。 現在,他不僅困惑,而且覺得很尷尬。
2017/9/6
H: 風水。 我睡在客廳,把臥室的馬桶拆了——還是
(2)
H: 如果他所有的關係都發生在互聯網上,我如何判斷是否是我的想像呢?我們所有的互動都是虛擬的,而不是真實的。
仁坡切: 不
H: 他似乎有意邀請我再次去德里
(3)
H:但我如何小心呢? 你知道他在各個方面都非常強大。
仁坡切: 只要記得我說的, 大部分是你的想像
H: 哪個部分? 說我跟他有關係?
(4)
H: 仁波切你知道K做了什麼嗎? 西雅圖人剛剛告訴我,他免費贏了一張 3000 美元的美國機票!!所以他可以隨時飛到亞洲來看我! 很快我就知道這是 K 的伎倆,我在 Skype 上對 K 大喊大叫,他為什麼這樣做。 他只是回答“呵呵”,我很生氣告訴他“你真噁心!”
(5)
H: 所以請仁波切告訴我真相
仁坡切: 像你手機丟失的事情是他做的
仁坡切: 或者那傢伙贏了 3000 美元
H: 但他似乎覺得很有趣並確認
(6)
H: …我,想說句真心話的時候就掛了電話。
H: 我從 18 歲開始就是女同性戀——20 年了。 這個人是個和尚,他中斷了我
H: 就是這樣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,仁波切
H: 謝謝你
(7)
12/10/2018
H: 你使用相同伎倆去刺激和激怒噶瑪巴的——你讓和噶瑪巴一起約會的女學生去和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,讓他嫉妒:我、凱西、奎娜、蒂娜、亞歷克斯孔(哦,他們都和Avikrita仁波切在一起)
H: 你想讓噶瑪巴被女孩拋棄或傷害(就像你年輕時那樣)所以你操縱這些女人玩
(8)
H: 你想讓噶瑪巴被女孩拋棄或傷害(就像你年輕時一樣),所以你操縱這些女人來玩對抗噶瑪巴的遊戲。
仁坡切: 聽起來像不錯的電影
12/10/2018
H: BTW, OT仁波切也參與了這個遊戲。 你可以繼續否認,但當這件事公開時,真相